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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ss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16 【字体: 】 
南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南府发[2008] 66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
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长期以来,我市各县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承担着本地的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新增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推进,中国一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形成,社会对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县级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发展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办学条件较差,办学特色不够明显,办学机制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我市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促进我市各县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新增劳动力文化科技素质,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按照农科教结合的要求,实行政府统筹规划职业教育,整合优化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缩小职业教育城乡差距,使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成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服务。
     二、目标任务
     20082010年,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县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建设较高水平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使之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扩大学历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每县建设好一所办学条件较好、特色鲜明、集学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一体多功能综合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同时,各县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健全县、乡两级职业培训网络,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目标如下:
     横县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5500人、最终建成在校生规模达6000人以上的国家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武鸣县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4200人、最终建成在校生规达4500人以上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3200人、最终建成在校生规模达4500人以上的自治区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上林县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2200人、最终建成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市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马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2200人、最终建成在校生规模达3000人以上的市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隆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在校生规模达1800人、最终建成在校生规模达2400人以上的市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
     各县职业教育中心办学条件要按照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标准生均达到:校园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20平方米、设备价值3500元、图书册数30册。
     三、工作措施
     ()加大财政经费投入
     设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建设。2008年一2010年,每年市级财政给予每县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三年每县共1500万元,用于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同时各县要按照南宁市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多渠道筹措攻坚经费,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迅速改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条件。2011年在全面开展我市职业教育攻坚验收前,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条件要达到攻坚的目标要求。
     ()实施专业教师素质培训提高工程
     为改变农村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总体水平较低、动手实践能力较差和“双师型”教师缺乏的现状,我市计划用3年时间,对六县职业教育中心骨干专业课教师进行集中培训,让专业课教师真正掌握所教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能力,并要求专业教师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教管理干部素质提高培训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个人素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好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比标准和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深化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分配教职工收入,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个人贡献挂钩。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服务支撑体系
     加强六县中等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就业指导、教学研究工作,使市职业教育中心在职业教育的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教学研究方面覆盖六县职业教育中心,为学校专业调整和教学内容调整提供信息支持,为六县毕业生在南宁市或以外地区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提高六县职业教育中心的教学质量、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
     (四)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政策
     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至2010年,对就读南宁市各县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南宁市户籍在校学生,实行学费资助。2008年秋季学期,资助一年级的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被征地拆迁户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简称七类特定人员)全部学费,资助其他一年级学生50%学费;2009年和2010年,资助一、二年级七类特定人员全部学费,资助其他一、二年级学生50%学费。
     ()实施城乡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集团化办学模式
     充分发挥城市骨干职业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办学体制和机制,分别成立以城市骨干学校为龙头、六县职业教育中心共同参与的专业教育集团,即以市一职校为龙头的商贸旅游专业集团,以市四职校为龙头的文化艺术体育和交通运输的专业集团,以市六职校为龙头的信息技术专业集团,以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
校为龙头的加工制造专业集团,以此推动六县职业教育中心快速发展。
     专业集团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负责、共同发展”的原则。专业集团可采取“第一学年在县职业教育中心学习,第二学年在城市职业学校学习,第三学年到企业顶岗实习”(即“1+1+1模式)或“第一个学期在县职业教育中心学习,第二、三、四学期在城市职业学校学习,第五、六学期到企业顶岗实习”(即“0.5+1.5+1模式)或“第一、二学年在县职业教育中心或城市职业学校学习,第三学年由城市职业学校推荐到企业顶岗实习"(即“2+1模式)等多种合作办学形式,也可以把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专业进行托管的形式办学。专业集团的成员学校在保持人、财、物及法人资格相对独立的情况下,龙头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在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招生与就业、工学结合及师资培训等方面实行统一;龙头学校指导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做好专业发展规划、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200年,市教育局制定扶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展方案,各龙头校开始牵头组建专业教育集团,选取六县职业教育中心相对应的专业作为帮扶对象;制定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并选定培训机构;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开展专业教师培训。城乡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启动六县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
  ()2009年,通过专业教育集团帮助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继续开展专业教师培训工作,城乡职业学校开展专业教师学习交流活动。继续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推进六县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
  ()2010年,各县职业教育中心逐步形成专业办学特色,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开展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继续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六县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任务。南宁市中等职业教育信息服务与就业指导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有效开展,在为六县职业教育中心提供良好、及时的信息和就业服务及教学研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成职业教育攻坚的各项工作。
 ()2011年,六县职业教育中心通过攻坚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58)的要求,统筹县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各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各县人民政府要把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纳入本县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县级财政经费投入,积极拓宽职业教育的经费筹措渠道,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筹集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经费。完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基础能力,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
  ()各专业教育集团成员学校要协商制定好专业集团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合作学校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进一步缩小中等职业教育城乡差距,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和劳动保障局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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